前里長涉嫌移轉里民房地產詐欺案 四年後終沉冤得雪
經查洪○○於111年5月間仍為在職三重區里長,因民眾請其協助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使該民眾陷於錯誤而申辦印鑑證明、簽立房屋出售同意書,並於申請補發所有房地權狀後,持該補發之權狀,申請將民眾之房地移轉登記與周○○後再轉售他人牟利。 新北刑大呼籲,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分局業與轄內地政事務所共同建立防詐管道,一旦獲悉被害人疑似遭詐,便會通知員警前往了解並阻詐,同時全面掃蕩詐欺集團,避免再有其他被害人上當受騙,警方將持續打擊新興詐欺犯罪模式,展現維護社會治安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