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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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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詳閱以下同意條款:

  1. 如您來信反映事項係屬交通違規檢舉,請至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通報,網址:https://tvrs.ntpd.gov.tw/,本信箱將不再受理交通違規檢舉。

  2. 為提升本市警政服務滿意度,本大隊竭誠歡迎您提供寶貴意見,本大隊將針對您的來信給予即時處理與回應,並全力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3. 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確實可收到本信箱之回信,系統會自動發送一封「確認信」,請打開並點選信中的連結網址,完成確認後,我們將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凡未經您確認的來信,本信箱將不予受理。

  4. 每次來信請盡量以一項事件為主,以利案件處理,若有多項事件,請分別發送。另就同一事件,如無新事證,而重覆來信者,本信箱將為您併案處理,不再另行寄發併案通知。

  5. 來信內容講求簡潔、明確,並以真實情形為限,本信箱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謾罵、廣告及惡意檢舉之郵件。又為保障您及他人權益,如有不實陳情涉及刑事、民事法律問題,應負相關責任。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本大隊網路線上聯絡信箱系統,僅提供您向本大隊檢舉犯罪;但您的檢舉,並未完成報案程序。您如要報案,請準備相關資料親自至就近警察機關或本大隊報案、製作筆錄、領取報案三聯單,完成報案程序。

    **再次提醒您,本信箱僅提供犯罪檢舉,依法並未完成報案程序!**

 我已詳閱並明暸上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