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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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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三箭治安零容忍 特定營業場所齊反毒

安居三箭治安零容忍  特定營業場所齊反毒
  • 發布日期:108-04-12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新北市政府自3月19日起執行為期1個月的「安居三箭」行動專案,為打造新北市安居樂活的休閒環境,新北市警方於專案期間針對轄內實際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或住宿之業務,曾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自查獲翌日起3年內之「特定營業場所」全面擴大臨檢,加強掃蕩以該場所為開毒趴據點之不法分子。
        新北市警方於專案期間也結合市政府毒品防治辦公室、觀光旅遊局、工務局及消防局執行「旅宿業特定營業場所聯合稽查」,針對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1條執行毒品防制措施的業者,除了由關旅局開立限期改善單要求於期間內改善外,並由現場稽查人員協助張貼毒品防制海報,告誡業者應善盡共同維護治安的責任,加強從業人員反毒訓練,切勿有提供毒品或吸食器等業者涉入的情事發生。
        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前年立法院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之1條文,對於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卻未通報警察機關者,可處負責人新臺幣10萬元以下1百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還可命令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因此呼籲特定營業場所如發現旅客有疑似攜帶或施用毒品,應立即透過「反毒通報網」連絡轄區分局、派出所,協助警方消滅治安汙染源,也讓其他消費的民眾能夠安心,不會與毒為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