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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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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毒品「類大麻」攀升 濫製混用恐害命

  • 發布日期:108-02-03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新北市警方去年曾在桃園地區查獲販毒案件,從毒販身上發現有成份不明的咖啡包,經檢驗後確認是類大麻活性物質XLR-11,警方指出,類大麻活性物質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學物,會使人體產生類似吸食大麻的感覺,近期在市面上快速擴散,但由於製造品質參差不齊,不論是吸食或是誤食都有可能對身體造成嚴重無法復原的危害。
        類大麻活性物質的存在由來以久,最初是用來研究大麻對腦內神經傳導路徑,以開發新式醫療藥品,因此化合物種類相當多元,但其中並不含有大麻植物主要成份「四氫大麻酚」,而是透過人工合成類似大麻成份的化學物質。在大麻仍為多數國家列為管制毒品的情況下,類大麻活性物質從原本的學術用途變成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濫用藥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6年起已接獲多起類大麻活性物質的濫用通報,為了加強這類新興毒品的管理,已陸續函送法務部審議,目前包含XLR-11、JWH-018、HU-210、AB-CHMINACA等類大麻活性物質均增列為第三級毒品。
        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近月以來類大麻活性物質出現頻率攀升,代表部分民眾對政府管制大麻仍普遍存有誤解,使用大麻因為會產生興奮感及感官意識變化,並會伴隨短期記憶力下降、運動機能受損及焦慮感等副作用,長期使用也可能引發上癮,因此雖然全球部分國家逐漸開放有條件合法使用,但多數國家及美國數州仍是維持非法或僅限醫療用途,我國仍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等列為第二級毒品,如在家栽種或販售他人則涉及製造販賣行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而不法分子試圖以類大麻活性物質搶佔毒品市場,但合成方法不純熟,過程中又可能摻雜其他毒品或有害物質,在不知情混用下可能對身體造成嚴重危害,甚至致命。
        面對查獲大麻案件增加,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107年新北市查獲大麻142件167人,較106年查獲122件159人略有上升,警方自今年起也會針對轄內大專院校鄰近特定營業場所加強查察,避免年輕學子誤染毒癮,同時也呼籲年節期間注意不要使用來路不明的藥丸及粉末,若其為粗糙爛製或混用毒品成份,可能會在歡樂年節期間帶來不可挽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