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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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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陳警察局受理當舖新籌設公告電子檔一份

  • 發布日期:109-02-25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警刑字第1094527636號
主旨:本府受理新增設1家當舖核發籌設同意書申請事宜。
依據:當舖業法、當舖業申請籌設勘驗及設立許可辦法及本府107年6月29日新北府警刑字第1073508037號令修訂「新北市政府辦理當舖業申請籌設核發同意書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間:自本(109)年3月2日起至本(109)年3月20日止(不含例假日)共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申請者應備妥下類書表證件,以郵寄方式或親送至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6號(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三、申請文件(請依表件編號順序裝訂成冊,以防散落): (一)籌設當舖業申請書(非本人辦理應檢附委任書正本)。 (二)公司或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登記預查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負責人無當舖業法第五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情形之切結書。 (五)營業所在地及保存質當物庫房所在地之租賃契約影本或其他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六)營業所在地及保存質當物庫房所在地之安全設備圖說。 (七)依申請書記載有關責任保險及資本額事項辦理之切結書。 (八)營業所在地及保存質當物庫房所在地「土地使用分區」轄區業管機關申請營業處所合格之證明文件(3個月以內)。 (九)營業所在地工務機關申請得登記為營業處所之證明文件(3個月以內)。
四、本項申請案件所需書表可至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ntpc.gov.tw/)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內自行下載「新增當舖籌設之申請」相關書表列印使用。
五、如對本公告仍有疑義者,請洽本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詢問,聯絡電話(02)8024-3033分機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