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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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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告車手強制工作 新北警提醒民眾勿淪詐欺共犯

法院宣告車手強制工作 新北警提醒民眾勿淪詐欺共犯
  • 發布日期:109-02-25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轄內金融機構、超商、遊戲點數販賣業者、計程車業、物流業及旅宿業者建立聯防機制,並與鄰(里)長、社區管委會、保全(住戶大樓、金融機構等)共組防詐友善通報網,加強宣導反詐最新資訊,遇有民眾疑似遭詐騙情形,或可疑詐欺犯罪情資,立即通報轄區警方到場,協助攔阻及查緝詐欺犯嫌。市長侯友宜特於109年2月25日治安會報中表揚聯邦銀行、中國信託、板信銀行、華南銀行、國泰世華、農會、玉山銀行及富邦銀行等共23名攔阻及協助查緝有功人員,並頒發獎牌、獎勵金及商品禮券,嘉勉有功人員義行。
    警方調查發現,詐騙集團近來常利用網站及報紙刊登「正職外務」、「年齡不拘」、「無經驗可」、「日領工作」等等假求職訊息,要求應徵者加LINE,再派出「專員」與應徵者聯絡,並以謊稱「協助收帳、轉帳」、「處理貨款」或「收發包裹」等理由,要求從事提領轉匯款項、至超商貨運行領取包裹等工作,使應徵者在不知情狀況下成為詐騙集團車手、收簿手等共犯;或誆騙借款人稱要幫忙製作「財力證明」、「銀行金流明細」等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帳戶作為詐騙匯款使用,使欲借款民眾成為詐欺幫助犯、戶頭更遭警示凍結。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求職應循正當管道,勿輕信假廣告或指示,交出自己的銀行帳戶,更不可有替詐騙集團提領贓款,收取他人存簿等行為,除涉刑法詐欺罪外,更可能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近期宣示裁定,如參加集團性犯罪組織,又參與集團「車手」之詐欺犯行,同時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加重詐欺罪,依想像競合犯論罪科刑時,於有預防矯治其社會危險之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之範圍內,法院得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一併宣告刑前強制工作。民眾應小心謹慎,勿因一時失慮誤觸法網,新北警方亦將持續打擊詐欺犯罪,積極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