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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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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詐騙、平安過好年

  • 發布日期:101-05-11
  •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邇來電話詐欺案件發生雖經政府統合各部門加強宣導、並啟動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機制大力掃蕩整頓下,已有效遏制詐騙歹徒氣焰,並大幅降低民眾金錢損失;但歹徒仍不死心,持續以「散槍打鳥」方式大量散發詐騙訊息作案,使得危害仍存在,不可輕忽。
春安工作期間,適逢農曆年節,經濟活絡,易為詐騙集團伺機作案,為提醒民眾建立「防騙」之共識,本局業擬訂相關預防犯罪之宣導作為,將透過網路、廣播、電視及輔導義工配合辦理宣導活動等方式,函請各派出所利用各項勤務機會擴大辦理宣導工作,加深民眾防騙意識,避免受害。
經本局分析近期發生詐騙手法仍以佯稱網路購物或電視購物等轉帳發生問題案件最多(尤其過年出遊期間亦有假旅遊網頁充斥網路橫行情形),其次為假冒法院〈或地檢署〉偵辦洗錢或人頭帳戶等手法實施詐騙危害最嚴重,年關將屆,歹徒更蠢蠢欲動,需格外小心查證防範。
在此本局亦臚列幾項寒假及春節期間容易發生之詐騙案類及事端提醒民眾注意防範:
1.網路詐騙【滋事】可能大增:使用網路頻率大增,除了一般民眾易受假買賣、假旅遊、聊天室、援交、求職及假中獎等容易受騙之外;另外亦常可能衍生許多事端:如女性容易受網友騙財騙色外,男性亦容易發生糾眾滋事【如近期發生許多糾眾鬥毆、騙財騙色、網友相約自殺等均是】。
2.廣告貸款受騙、衍生暴力討債:春節期間民眾需錢恐急,受限一般銀行貸款規定繁瑣且需提供一定擔保品,往往尋求報紙貸款廣告,或民間地下錢莊之管道應急,結果可能誤觸詐騙集團設下之圈套(假借辦理各項手續、證明要求被害人先行一再匯款);甚且向地下錢莊借貸之結果,會不堪重利(且利滾利)壓迫下,衍生出暴力討債之各種惡劣行徑(噴漆、潑糞、破壞、押人、恐嚇及傷害等),進而造成逼人尋短之家庭悲劇。
3.求職、打工可能受騙:除了春節後之求職潮外,在學年輕學子均可能利用報紙、網路等管道求職、打工,可能誤觸詐騙集團之陷阱(尚未賺到錢就要先付出一堆手續費、治裝費【應徵伴遊】等)、直銷公司(要您先購買公司推銷之產品才能工作,甚至進一步要求介紹親友購買)或假應徵、真詐財(即地下期貨公司慫恿求職者投資海外基金或期貨【黃金、白銀或外幣】-其實都是利用假交易單據詐騙)。
4.遭利誘誤入歧途:春節期間,民眾消費能力大增,可能為盜版、仿冒猖獗氾濫,青少年為貪圖近利,易被不法集團吸收販賣盜版光碟或仿冒品(本局以往查獲之以「良心筒」販賣方式,幾乎均是未成年之青少年學子或中輟生),另亦可能貪圖短利甘為詐騙集團所吸收充當提款手【車手】,例如;近期各警察機關所查獲之假檢察官詐騙案件,屢次查緝到詐騙集團吸收無知青少年假扮書記官或檢察官「侵門踏戶」到被害人家中取款之案例,去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甚至逮捕到12歲小學生假扮書記官進行詐騙的案件。
5.薪資過低、勞動環境不佳-寒假期間,在學學子為尋求短期打工之機會,對於本身應有之權益未加思索,以致有些不肖雇主可能以學生辯識能力欠佳,往往以較低之薪資(如時薪應為100或120,確以廉價之80元)要其從事負荷較重之粗工或值夜班(大夜班),甚至勞動環境之安全防護不佳又未為其保險。另外,以往在寒假期間亦有三重區某一雇主以每天800至1500之高薪聘僱工讀生張貼小廣告,最後工讀生遭清潔隊員當場查獲需罰1200元,雇主卻要該工讀生須以3天薪資扣抵,硬是要該工讀生做三天白工,相當不合理,為人家長,應多關注子女在外工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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