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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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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 發布日期:109-08-03
  •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大隊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2. 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3. 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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